多用户绿电直连政策落地,新能源就近消纳再扩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发改能源〔2026〕688号文,允许一个或多个绿色电源向多个用户供应绿电。政策在单用户绿电直连基础上扩围,重点服务零碳园区、绿色工业园区和源网荷储等场景。
预见能源 · 产业观察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发改能源〔2026〕688号文,允许一个或多个绿色电源向多个用户供应绿电。政策在单用户绿电直连基础上扩围,重点服务零碳园区、绿色工业园区和源网荷储等场景。
5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6〕688号)。原文解读指出,新政策允许一个或多个绿色电源向多个用户供应绿电,是在发改能源〔2025〕650号文实现单用户绿电直连基础上的进一步扩围,目标是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拓宽绿电供应渠道。
多用户绿电直连的现实应用场景十分明确。零碳园区、绿色工业园区、源网荷储等新能源产消融合模式,往往天然涉及多个用电主体。688号文出台后,电源可以面向多个用户开展直连,多主体共同分担输电线路投资和运维成本,项目经济性有望改善。原文还指出,多用户模式下更容易组织用户侧总体用电曲线与新能源发电曲线匹配,从而提升线路利用率。
政策延续了单用户绿电直连的若干成熟要求。绿色电源范围仍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光伏、光热)、生物质(农林、垃圾、沼气),分布式光伏也可参与多用户绿电直连,核电、火电等其他电源仍被排除在外。并网型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需要作为整体接入电网,并与公共电网形成清晰物理边界,以便厘清电网安全、调度控制和经济利益分配责任。
消纳比例约束也是政策核心。原文提到,政策继续坚持新能源高比例就近消纳,对发电侧新能源就近消纳比例提出不低于60%的要求,对用电侧绿电使用比例提出不低于30%的要求,对上网电量提出不高于总发电量20%的要求。这些指标延续650号文思路,意在减少对大电网调节能力的额外压力,并引导投资主体按照“以荷定源”原则配置新能源装机规模。
从产业影响看,多用户绿电直连有三层意义:一是降低单一用户退出带来的投资风险;二是为出口外向型企业和产业集群提供更清晰的物理可溯源绿电方案;三是探索多用户绿电溯源机制。原文提到,项目内部电源在国家绿证系统建档立卡后,对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核发不可交易绿证,并按照各用户用电量在总用电量中占比划转绿证。对园区、增量配电网和新能源开发主体来说,688号文将绿电直连从点对点推进到多主体协同,后续关键在于项目边界、计量结算、绿证划转和地方执行细则能否顺畅落地。
资料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原文链接:https://www.cpnn.com.cn/news/nytt/202605/t20260522_18899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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